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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十一”黄金周
旅游工作的通知
今年“十一”,恰逢国庆55周年,同时,“2004‘巨川杯’中国天津塘沽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也将在我区海河外滩公园举办。为吸引更多的游客到我区来旅游,感受塘沽独特魅力,参观盛大国际赛事,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塘沽旅游局精心策划,推出了以“缤纷十月,秋韵塘沽”为主题的旅游系列活动。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为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旅游工作,根据全国假日办和市旅游局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本单位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有关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假日办和市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期间,“2004‘巨川杯’中国天津塘沽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将在我区举办,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展示我区健康、安全、美丽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各旅游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接待工作,充分做好准备,及早部署安排。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保障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消除旅游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一”黄金周期间,要切实抓好安全保障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发扬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迎难而上、奋勇拼搏的工作精神,在各接待环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十一”黄金周做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
各旅游接待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安全第一”的方针贯穿于“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始终。每个单位都要制定完善的“十一”黄金周的工作方案,特别是要落实好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上的安全服务细则,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全面落实“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作配合。9月20日前,各单位的准备工作都要全部就绪。
另外,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防控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在最快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各景区(点)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
各旅游单位要在黄金周到来之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自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用车、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游乐设施,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设施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落实安全责任制。景区、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供水供电检查、食品卫生检疫和医疗救护等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是黄金周旅游安全事故的主体。在9月20日前要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大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严禁违章驾驶和疲劳驾驶。确保“十一”黄金周的长途客运万无一失。
旅游景区要制定“十一”黄金周紧急救援工作预案,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特别要密切注视、有效防范恐怖暴力案件的发生;要制定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预案,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认真细致地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准备情况及接待状况进行检查及抽查。
三、进一步整治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广大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整治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旅游者的正当权益,是贯彻“以人为本”方针、确保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区旅游局要以规范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为内容,组织我区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十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行动,全面规范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要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整治旅游客运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要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要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严惩。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十一”黄金周旅游的主体是国内旅游,要进一步遏制“零负团费”等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在出国(境)旅游市场方面要做到规范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工作,保障统计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通畅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各重点旅游景区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和全国假日办《关于开展2004年“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区旅游局报送有关统计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
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各项数字和信息。
五、落实“十一”黄金周的各项旅游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我区在隆重举办“2004‘巨川杯’中国天津塘沽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的基础上,还推出了以“缤纷十月,秋韵塘沽”为主题的旅游系列活动。节日期间,还将推出“金秋外滩狂欢节”、“海河外滩休闲游”、北塘的“渔家生活游”、驴驹河的“秋趣赶海游”、海滨旅游度假区的“海滨健康游”,以及“港口特色游”、洋货及解放路金街“金秋购物游”和“沽口怀古游”等系列观光游活动。
对“十一”黄金周的宣传工作将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区旅游局要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将我区对“十一”黄金周旅游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和报道,以求进一步提高我区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进旅游对地方经济的拉动。
“十一”黄金周前,区旅游局将通过各新闻媒体以消息、通讯、特写、花絮等动态报道来进行宣传,对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进行宣传推介,“十一”黄金周期间将组织各大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在黄金周到来前10天更换塘沽旅游网主页,设“十一”专栏,将黄金周活动菜单及有关信息动态即时在网上发布。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旅游宣传工作。
六、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受理和处理好各类旅游投诉。
假日期间,区旅游局将建立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保证有人受理;各单位与区旅游局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受理和处理各类旅游投诉。近年来,假日旅游投诉呈上升趋势,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要主动做好解释、安置等服务工作,避免引发纠纷,随时向区旅游局报告旅游工作情况。全区旅游从业单位也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游客投诉接待站,及时解决游客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将“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9月21日前报区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25892444)
天津市 2003年导游资格考试
塘沽地区招生简章
受天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天津市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与塘沽区旅游局联合举办2003年塘沽地区导游员资格考试工作。本年度资格考试仍坚持面向社会招生和全市统一考试制度。报考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含职高、职专)或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反应敏捷,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者均可报名。
二、报考类别:中文类(普通话)、外语类。
三、报名时间:2003年7月30日——8月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四、报名地点:塘沽区旅游局(大连道4-1号,塘沽法院东侧)。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一寸彩色照片四张。面试(依据报名条件进行面试)合格后缴纳报名费、教材材料费、培训费及考务费等,计780元。
六、考试内容:1、笔试:导游法规常识、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及旅游职业道德等,分二科进行考试。 2、口试:模拟导游及导游服务能力测试等。 外语类考生笔试与中文类相同,口试赴市内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
七、教材和命题:继续试用2002年市导考办教材编写组编写的考试专用教材。所有考试试题均由市导游考试试题库中提取。
八、考前培例:9月中旬――10月下旬,上课时间均安排业余时间进行(课程与上课时间另行下发课表)。 导游资格考试属国家级考试,难度较大,近年来合格率仅为35%左右。
九、培训地点:塘沽区西半环路1号科委科技进修学院内(河滨公园广场北侧)。
十、考试时间:12月中旬进行笔试,笔试及口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十一、发证:三科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旅游局核发全国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
十二、咨询电话:25890771(塘沽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天津市塘沽区旅游局
2003年7月8日
2003年导游资格考试报名
凡高中、中专(含职高、职专)或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03年7月30日——8月6日。
报名地点:塘沽区旅游局(大连道4-1号,塘沽法院东侧)。
9月上旬培训班开课,12月中旬全市统考。三科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旅游局核发全国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25890771(塘沽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可索取招生简章。
2002年度旅行社驻塘门市部年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过年检的旅行社驻塘门市部:
金龙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康辉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铁路旅行社滨海营业部 四海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铁路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泰达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吉利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三源电力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大亚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万方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二、暂缓通过年检并限期整改的旅行社驻塘门市部:
天津中国国际旅行社驻塘门市部
该旅行社因在2002年度长期未经营,限本年度内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否则,我局将视其情节对该门市部进行处理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黄土地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青年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经典假期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快乐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金牛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以上单位因无部门经理许可证需限期在2003年6月底以前补齐手续。
三、 取缔并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驻塘门市部:
友联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金岛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国内旅游公司塘沽营业部 海峡旅行社塘沽营业部
塘沽旅游公司杭州道营业部
以上五家旅行社驻塘门市部由于长期歇业,没有正常履行营业部职能或至今尚未办理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许可证的,未参加旅行社营业部年检等原因,经我局研究决定吊销以上六家旅行社驻塘门市部经营资格,自此文下发之日起以上六家驻塘门市部经营许可证声明作废。自此文下发之日起被吊销许可证的驻塘营业部不得授理旅行社业务。
因近期内我区对烟台道、上海道等地区进行改造,故有多家旅行社驻塘门市部需要变迁地址,凡涉及更换经营地址的单位,请于2003年5月1日前找到经营场地,并将变更地址申请送到我局行业管理科,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二OO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2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有关要求事项
塘沽区各旅行社:
经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授权、塘沽区旅游局负责区内注册各旅行社2002年度业务年检的初审工作,特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 本次年检工作各旅行社严格按照津旅管[2002]108号通知的要求和程序组织材料。
二、 该通知第六条第1、2、3项材料、保证金缴纳证明、责任险投保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直接报送到区旅游局旅游行业管理科,第1项《年检报告书》由我局签署意见。接待电话:25890771。
三、 年检审计工作由各旅行社自行联系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四、 上报的材料由我局初审后统一上报市办行管处参加年检。报送时间为2003年1月17日前。
希望各旅行社严格按照本要求进行年检工作。
天津市塘沽区旅游局
二00三年一月九日
塘沽旅游网正式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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